發(fā)布日期:2014-05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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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(記者 韓磊 通訊員 邱佳惠)5月1日16點,于某將車停在商河縣殷巷鎮(zhèn)趙奎元村路邊等人時,被開車經過的張某撞壞保險杠。于某于是叫來了車主柏某。
雙方表示車輛刮擦不嚴重,同意協(xié)商私了。柏某提出讓張某賠償2萬元錢,張某及家人同意了。柏某于是留下張某,讓張某家人回家籌錢。
晚上6點,柏某等急了,就和朋友一起帶著張某到商河縣城。柏某擔心張某逃跑,就帶張某到復印店打印了份證明“證明,我酒后駕車出了交通事故”,讓張某簽字并摁手印。后在雙方的協(xié)商下,同意將金額降到一萬五千元。吃過飯后,到23點多張某的家人還未及時送錢給柏某,柏某于是將張某帶到樹林中對張某進行毆打,并讓張某寫下欠柏某三萬元錢的欠條后離開。張某第二天拿著一萬五千元錢去找柏某,柏某卻說至少要兩萬塊錢。這時張某決定報案。
民警經多方調查取證,確定犯罪嫌疑人柏某涉嫌非法拘禁張某。5月17日,民警將柏某抓獲歸案,柏某對其作案事實供認不諱。目前,柏某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(信息來源:濟南日報)